基金管理公司受到甚麼監管?
視乎個別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性質而定,
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需要向證監會註冊為投資顧問,
及/或證券交易商。
註冊基金管理公司須遵守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下的相關規定以及《基金經理操守準則》。
該操守準則就基金管理公司的組織架構、職員操守、基金管理、運作模式及客戶交易提供指引。
在監管那些負責管理認可基金,
但於海外註冊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方面,
證監會與外地監管機構簽訂了協議,
確保雙方不時交換這些公司的資料。
海外基金管理公司如果並無在港設立辦事處,
便必須委任香港代表,
主要負責聯絡香港投資者及證監會的工作。
在港管理有關基金認購及贖回活動的人士,
亦須獲得證監會的牌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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